中國鋼管普氏指數定價廣受質疑
當前執行的鐵礦石指數定價機制,基本上以普氏品位62%的鐵礦石指數作為定價依據,以合同簽署之前一個月內該指數的月度平均價格,或合同簽署當月的前半個月平均價格為簽訂合同的價格基礎。
指數定價機制從2010年3月30日正式開始執行。當時,國際礦石巨頭必和必拓宣布與亞洲客戶達成了大量協議,這些協議都為短期鐵礦石銷售協議,價格按照指數價格進行確定。
在這一模式剛剛開始執行之時,包括國際鋼鐵協會(worldsteel)、歐洲鋼鐵聯盟(EUROFER)、中國鋼鐵工業協會(CISA)在內的鋼鐵行業組織均對此表示了反對,并希望全球競爭行為的監管部門對鐵礦石市場進行調查。但當時的鐵礦石市場處于賣方市場,在市場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,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力推指數定價機制,并迫使全球鋼廠不得不接受這一新的定價機制。
但在實踐過程中,普氏指數定價的模式顯現出了一系列的不合理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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